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

讓離婚前夫買房貸壽險

我和小兒出去逛是每天固定的行程。前天去過廟,昨天去公園,今天還要去廟嗎?
騎著腳踏車就到附近的村莊逛好了。經過一棟別墅,抿石子灰色的外表,裡頭植樹、種草地、停車位等園藝景觀都規劃俱全,當初蓋的時候,我還沒結婚。有一天我爸爸腳痛要我送貨,這才讓我有機會進來這棟別墅。
回來後跟姑姑說我很驚奇這房子,姑姑才說女主人的故事。

女主人和先生離婚了。當初先生和別的女人在一起,還想維持婚姻關係,但是女主人不想要。她要求搬出來,於是讓他先生買地、蓋房,她自己一個人住到鄉下來。
住在這房子還算清靜,出門有車子代步幾乎不與村人接觸,但是也並不是沒有憂慮。
最近他和姑姑聯絡,說當初這房子是貸款蓋的,貸款還由前夫繳著。她擔憂著前夫如果有什麼意外留下沒繳的房貸給她,那可怎麼辦啊?

那買個房貸壽險,不就好了嗎?我在旁回應。
姑姑問:什麼壽險啊?把電話轉到我手上。

房貸壽險,就是繳房子貸款的期間買一個壽險,如果繳款人有意外不在了而無法持續繳貸款時,保險就啟動由保險公司付清房貸餘額。所以當繳房貸的人正常繳款時,房貸額度會逐年減少,壽險保障也跟著減少,保費也會隨著還款而逐年遞減。

姑姑接回電話,跟女主人說,我現在不是要跟你推銷保險。是剛好我侄子他們保險專業懂這個東西。這樣也好,如果有什麼風險透過保險轉移給保險公司幫忙承擔。

我在旁邊覺得,奇怪我姑姑好像比較適合做保險也。
(本文背景經過改編)